衡阳市商务局与衡阳市华新大酒店共用的2台电梯,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该电梯于2008年安装并投入使用,已使用16年),由于长时间的使用和频繁维修,电梯的性能和安全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干部职工人身安全,根据衡阳市商务局2024年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机关办公楼2台电梯进行更换。现将衡阳市商务局电梯更换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具备专业资格的服务商参与询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衡阳市商务局办公楼电梯更换项目 项目概况:衡阳市商务局办公楼电梯更换项目,现有电梯2台,该电梯设备已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2008年安装使用),拟招一家电梯公司对以上电梯进行更换。 采购方式:询价。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更换完毕。 二、项目费用 1、该项目费用预算上限值为49万元(不超过24.5万元/台)。 2、费用标准:参考比照其他类似项目费用进行测算。通过参与询价服务商所提供服务进行综合比对。 三、采购形式及原则 (一)采取多方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参与承接此次项目的服务商需提供以下资料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更换方案、费用标准、价格预算等。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 17: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三)更换方案及预算明细通过邮寄方式密封投送。邮寄地点为:湖南省衡阳市解放大道28号,衡阳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人:罗金军,联系方式:0734-8888677。 (四)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项目邀请单位将在征集服务方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在择优确定1名供应商后于2日内进行中选公示。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服务商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专业能力: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V≤2.5m/s)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特定资格条件: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 法的服务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必须取得现场踏勘证明。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具体位置为衡阳市解放大道28号,现场勘查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服务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衡阳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