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非政府采购相关办法,对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移交1984-2004年档案至档案馆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移交1984-2004年档案至档案馆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2、采购方式:非政府采购 □磋商采购(√)竞价采购 □直接采购
3、预算单价:人民币170013.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70013.00元。
5、项目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提供档案整理、数字化扫描等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否 )
四、获取竞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竞价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 18:00止,每天8:00时-12:00时,15:00分-18: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获取竞价采购文件的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五楼511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竞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9:30分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5月22日09:30分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竞价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竞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竞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联系方式
(1)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2)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29号
(3)联系人:颜女士
(4)邮 编: 421001
(5)电 话:0734-886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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