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衡阳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7月8日
衡阳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烟法〔2024〕55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回应市场合理化需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守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构建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服务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
第三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制度,是指在烟草制品零售点区域单元布局模式中,发证机关在零售点规划量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受理先后顺序排队进行许可证新办发证的制度。实行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制度,旨在进一步合理配置烟草制品零售市场资源,同时确保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公平、公正,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保持总体平稳。
根据《2024年各区域单元的零售点布局规划数》以及衡阳市各单元片区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实际情况,在网有效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大于或等于零售点布局规划数的区域单元为“饱和区”,在网有效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小于零售点布局规划数的区域单元为“不饱和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衡阳市烟草专卖局在本级辖区开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轮候及监督工作。
第二章 轮候范围
第五条 依据《衡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中的“单元片区”开展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
第六条 对于“饱和区”内的许可证新办申请,发证机关按照保持现有零售点数量不增加的原则,通过排队轮候、“退一进一”进行办理。
对于“不饱和区”内的许可证新办申请数大于可办证数量(规划值-现有值)的,超出可办证数量的申请按照受理的先后进行排队轮候。
第七条 符合本制度第六条情形的申请人提出许可证新办申请,发证机关受理、审查后,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纳入该单元片区的轮候序列进行排队。对于此类申请,发证机关进行审查时可以不开展实地核查。发证机关应提供申请人本次申请的受理单作为排队顺序凭证,并同时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和《衡阳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排队轮候告知书》(见附件1)。
发证机关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时,应核准申请人的经营场所所属的单元片区,必要时可以通过开展实地核查来确定该经营场所所属的单元片区。
第八条 对于经营地址所在片区状态为“饱和区”的新办申请,若已开展实地核查,发现该申请存在其他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情形,可以不纳入排队轮候序列。
第九条 发证机关应建立许可证轮候台账,并以单元网格为序列分别登记排队轮候的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见附件2),以便后续监督管理。
第三章 轮候规则
第十条 已经纳入轮候序列的申请人,按照申请受理的先后顺序(依据受理单的受理时间)进行排队办理。申请人可在当地烟草政务服务窗口查询排队顺序。
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应根据各单元片区的变化以及相应轮候序列内的排队到号情况,及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到号申请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业务。
若到号申请人在到号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交办证申请,则视为放弃本次轮候。
第四章 后续办理
第十二条 发证机关受理到号申请人的申请并经核查确认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证条件后,应在本次申请受理后8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若经核查后,到号申请人的经营条件不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证条件,则退出轮候。
第十三条 已退出轮候的申请人再次提出新办申请并再次纳入轮候序列的,以最后一次申请的受理时间作为排队顺序依据。
第十四条 申请人在排队期间,改变经营者或经营地址的,自动退出轮候。
申请人在排队期间,因客观原因需更改申请信息(不包含经营者、经营地址等信息)的,需要在到号前向发证机关申请作出相应修改,未提前申请修改的将视为重新申请新办并退出轮候。
若申请人在轮候时书面提出撤回排队轮候申请的,发证机关应当及时终止其轮候。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加强对排队轮候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排队轮候管理工作督查机制,防范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在办理排队轮候或者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违规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发证机关接收和办理排队轮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衡阳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