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汇佳家政服务中心:
本委已受理谢迎春、方春芝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衡市劳人仲受字【2024】第190号)。因一直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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